在我国《民法典》中,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有五种,下面我将逐一为大家介绍。
受欺诈而结婚
所谓受欺诈而结婚,是指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另一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与之结婚。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欺诈情形:
1. 故意隐瞒重大疾病
2. 故意隐瞒犯罪记录
3. 故意隐瞒财产状况
4. 故意隐瞒婚姻状况
受胁迫而结婚
受胁迫而结婚,是指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因受到对方或第三方的威胁、恐吓等手段,违背自己的意愿而与之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胁迫情形:
1. 对被胁迫方进行人身伤害
2. 对被胁迫方的家人进行威胁
3. 对被胁迫方的财产进行损害
4. 以揭露被胁迫方的隐私为手段进行威胁
隐瞒近亲关系而结婚
隐瞒近亲关系而结婚,是指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故意隐瞒与另一方存在近亲关系的事实,导致双方结婚违反了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存在近亲关系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
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是指双方在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婚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性最低婚龄为22岁,女性最低婚龄为20岁。在这种情况下,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被而结婚
被而结婚,是指一方在遭受的情况下,被强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五种情形中,请求撤销婚姻的一方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否则,将丧失撤销权。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 撤销婚姻的请求人必须是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一方或被胁迫、被欺诈的一方。
2. 撤销婚姻的请求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 撤销婚姻的请求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遭受欺诈、胁迫或存在其他可撤销情形。
了解《民法典》中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面对婚姻问题时,我们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在必要时采取正确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