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花园城市的数量和排名是衡量城市绿化和环境保护水平的重要指标。以下是关于全国花园城市数量和排名的详细信息。
数量概况
全国花园城市数量:根据最新数据,全国共有15个花园城市,分别是厦门、南京、广州、江阴、杭州、苏州、深圳、常德、南昌、大连、常州、东莞、濮阳、泉州和张家港。
评选历史
起源与发展:花园城市概念最早由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在1820年提出,并由英国建筑学家艾比尼泽·霍华德在1898年系统化为“花园城市”理论。
中国实践:中国自2000年开始参与国际花园城市竞赛,深圳和广州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获得国际花园城市称号。
2024年排名
十大花园城市:2024年全国十大花园城市分别是深圳、杭州、南京、南宁、珠海、苏州、昆明、贵阳、长春和厦门。
具体排名:
深圳: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第一座国际花园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08%。
杭州:浙江省会,国家森林城市,中国四大园林城市之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0.3%。
南京:江苏省会,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
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3.39%。
珠海:广东省地级市,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7.49%,绿化覆盖率达49.22%。
评选标准
国际标准:包括园林景观美化、遗产管理、环境保护措施、公众参与和未来规划。
国内标准:国家园林城市评选管理办法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等。
组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国家园林城市申报评选管理工作,组建评选专家组,负责申报材料预审、现场考评及综合评议等具体工作。
第三方评价: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评选流程
申报与初审:申报城市进行自评,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现场考评:专家组进行现场考评,听取申报城市的创建工作汇报,查阅申报材料及实地核查。
综合评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综合评议,形成综合评议意见,评议确定国家园林城市建议名单。
全国共有15个花园城市,2024年排名前十的城市包括深圳、杭州、南京、南宁、珠海、苏州、昆明、贵阳、长春和厦门。评选标准包括园林景观美化、遗产管理、环境保护措施、公众参与和未来规划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评选的组织和管理,评选流程包括申报与初审、现场考评和综合评议。
全国花园城市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园林景观的美化:改善园林景观设计,合理应用适合客观环境和城市文化的植物材料进行种植和美化城市的其他方式。
2. 遗产管理:现存建筑和园林景观遗产的保护。
3. 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制定和实施公众环境保护活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及环境保护的程度等。
4. 公众参与:志愿者、企业和社会对园林景观美化承诺的实证。
5. 未来规划:确保园林景观可持续发展的敏感性和创造性规划指标。
目前,全国已有15个城市被认定为“花园城市”,包括厦门、南京、广州、江阴、杭州、苏州、深圳、常德、南昌、大连、常州、东莞、濮阳、泉州和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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